2014年,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继续深入扎实开展,重点巩固了“平安校园”创建100%全覆盖的工作成果,学生非正常死亡率进一步下降,全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2人,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.32,比2013年的24人下降了8.3%。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实现了连续5年低于省要求的万分之一,有效控制了意外事故发生宗数、死亡人数和死亡率。
2015年,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教育,通过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,积极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和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培训等方式,多方位提高安全防范能力。
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把手负总责
全市现有508所幼儿园、44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、551个教学点、近50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68万中小学生(幼儿),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任务繁重,责任重大。为了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,市教育局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由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,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按照一把手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、其他成员“一岗双责”的原则和要求,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也相应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按照“消”、“防”并重的原则,2014年初市教育局与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订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,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年初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春火灾隐患整治“利剑”行动,年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摸底整治行动,年末开展防火宣传暨“消防安全宣传月”行动。各校针对自身特点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进行火灾逃生演练,加强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。
专项整治校车安全并核发标牌
校车安全也关系到学生安全。目前全市共有校车462台,市教育局要求所有校车均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,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实时监控,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。市教育局与交警部门共同组织对全市所有校车进行了检测,每年年审2次,并于2014年初举办了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班,对清城、清新区的校车驾驶员,着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道路安全警示教育,严格规范校车操作。
自2012年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颁布以来,全市共核发校车标牌344台,其中市辖区共核发校车标牌157台,2015年共核发校车标牌86台,还有20多台正在办理之中。
由于目前我市大部分县(市、区)地处粤北贫困山区,仍有一些中小学生安全意识不高,还在乘坐农用车、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。学生的交通安全方面存在一定隐患。市教育局也将在这一方面重点关注和加强管理。
部门联动及早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
溺水已经成为威胁学生安全的首要“杀手”。2014年4月初,市教育局就开始部署当年的学生防溺水工作,并于6月开展了防溺水专项督查活动。在市教育局的部署下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迅速行动,细致排查本校学生上下学所经过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,摸清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、河段、水塘、水库的基本情况,通过主题班会、家长会、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方式及时告知、提醒学生和家长。
在巩固“平安校园”全覆盖方面,2014年重点巩固了全系统“平安校园”创建100%全覆盖的工作成果,确保了2014年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各类重大安全事故,学生非正常死亡率进一步下降。2014年全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2人,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.32,比2013年的24人下降了8.3%,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连续5年减少,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实现了连续5年低于省要求的万分之一。
目前,学生防溺水的教育力度仍待加强,教育方式有待创新。2014年的学生溺亡人数存在低龄化趋势,暑期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,部分学生是因为盲目施救导致溺亡。
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
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,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、主课堂、主阵地作用,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校会、升旗仪式等活动,开展安全、法制、禁毒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各项教育活动,并融入课堂教学之中。各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,定期到学校讲座,引导学生树立法制观念,养成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习惯,提高法制意识。
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,也对学校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问题,如何消除学校周边的学校安全隐患就是问题之一。
对此,教育部门协调、牵头,联合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,定期召开会议,开展专项行动,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。如2014年3月针对昆明暴恐事件,联同公安、综治部门组成了工作组,对清城区、清新区、佛冈县和英德市多间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安全交叉大检查;2014年10月-2015年2月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“消防安全宣传月”行动。通过一系列活动,巩固了“平安校园”100%全覆盖的成果。